公開發行上市對企業會增加什么新的約束?
公開發行上市后,企業性質轉變為社會公眾公司,公司將擁有成千上萬的社會公眾股東,為了保護社會公眾股東的權益,上市公司要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管,公司的社會責任和壓力會更大。
(1)監管和監督的部門會增加。企業公開發行上市后,要接受中國證監會、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;此外還會受到媒體和社會公眾輿論的廣泛監督,以及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的持續督導。
(2)要遵守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規則會增加。企業公開發行上市后,要遵守國家各項證券類法律法規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。
(3)公司的透明度要提高。為了保證全體股東及時、全面了解公司的情況,上市公司必須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、中國證監會頒布的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《股票上市規則》等規定,及時、充分、準確、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,公司及其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(4)經營壓力會增加。在成熟的資本市場,權益資本成本要高于債務資本成本,投資者購買公司的股票要求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,如果公司經營不善,業績不佳,將會遭到投資者的拋棄。
(5)對大股東的約束力將增加。首先,大股東不能搞“一言堂”,必須嚴格遵守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的規則參與公司管理與決策;第二,必須規范動作,大股東不得侵占上市公司資產,損害上市公司權益;此外,公開發行上市后,大股東持有股權的相對比例會降低,有可能影響對公司的控制力。